防雷检测工作是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》、《天津市气象条例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为本市防雷减灾事业提供的专业技术服务。 相关法律: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 天津市气象条例 天津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》 第三十一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,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雷击的建筑物、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。 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应当符合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。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,安装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,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。使用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给他人造成损失的,依法承担赔偿责任。
试验证明:在距单根接地极20m以外的地方,电图1单根接地装置周围电位分布图位已趋近于0,该处就属于接地装置对地电压的零电位。 多根接地装置周围散流电阻分布如图2所示。由图2可知,多根接地装置由于屏蔽作用,其散流区更大,零电位的位置更远。 建筑电气防雷检测和竣工验收过程中接地电阻的测量方法 由此可以得出,零电位存在于散流区之外,接地体越多,散流区越大,零电位的位置也越远。散流区的大小取决于地网的形状、大小和尺寸。
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气象局防雷检测资质认定和管理工作将通过该系统进行,进一步提升审批速度和效率,规范审批行为,推动实现防雷检测资质认定和管理信息化、流程化、标准化、公开化。 据悉,于2015年启动行政审批网上平台(一期)建设,建成覆盖气象部门四级、涵盖全部审批事项的行政审批网上平台,实现审批事项网上预受理和预审查功能。今年,部署了行政审批网上平台(二期)建设,重点推进审批事项受理后网上运转办理功能开发,本级的行政审批事项将实现全过程网上办理试运行。